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如何转移财产?
2023-05-05 13:08:28 来源:法务在线
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:工资、奖金;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;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;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;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;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等等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离婚前如何转移财产
离婚前不可转移财产,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是不合法的。法律规定,若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发现自己的配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可以申请法院调查。法院查证属实后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行为的,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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